综上所述 ,政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犯罪行为并切实保障公民食品安全,是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政府工作原则 、展现政府工作作风和态度的必然要求。
其次,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可以有效打击不法商家 ,维护市场秩序 。部分商家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 ,可以提高违法成本,震慑不法商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也有利于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并非无法解决 。政府正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为了更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政府推出了多项举措。例如,市场监管总局即将上线的“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 ” ,这一平台将极大地提升食品安全问题的反映速度和举证形式,使得公众能够更便捷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这些措施将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法治和责任体系 ,为食品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食品追溯机制的建立 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的监测和治理,确保农产品在源头上的安全 。

提升全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首先,全民应接受食品安全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营养和科学种植养殖等知识。其次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舆论引导和揭露不良行为,提升人们的道德意识。在食品企业中 ,应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将食品行业的道德标准纳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只有全民素质得到提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才能根本解决。
增强全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方面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宣传食品营养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等。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的宣传教育 。通过舆论呼唤人的良知,抨击丑恶现象。在食品企业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把食品行业的道德纳入到食品安全诚信范围中去。
明确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履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责任,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采取有利措施,科学、依法监管。
国办发[2011]48号文件,名称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称,随着形势的发展 ,工商 、质检部门仍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县级工商局直接由地级市工商局管理,地市工商局直接由省工商局管理 ,而省工商局则由省政府负责。尽管如此,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工商部门不再由省直接管理 ,改为由地方政府管理 。
县级工商局直接由地级市工商局管理,地市工商局直接由省工商局管理,省工商局则由省政府负责。管理体制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在2011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部门的管理体制有所调整,不再由省直接管理,而是改为由地方政府管理。
地市工商局直接由省工商局管理 ,省工商局由省政府管理 。
据此,可以判定此次工商、质监划归地方的改革,同之前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文),将药监改为地方管理模式一样 ,意味着食品监管在地方层面整合的开始,是为下一届政府机构改革食品安全大部制规划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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